| 废旧干电池虽对环境有危害但却是有色金属的“精矿”,价值很高,应当集中回收并循环利用。在湖北省环保局的主持下,武汉城市圈的有关企业和地方环保部门面向社会共同发起的废弃电池收集网络建设工作近日正式启动。今后,武汉城市圈内的9座城市(武汉、黄石、鄂州、黄冈、孝感、咸宁、仙桃、潜江、天门)将同步进行废弃电池的集中处置。
全国尚无集中处置先例,到底应该怎么做?
废弃电池集中回收、处置利用体系成为湖北建设“两型社会”中亟须解决的重要环保问题
废旧电池造成环境污染已经人所共知,然而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在废旧电池回收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已经不只是民众环境意识缺失那样简单,市场利益偏向、回收技术障碍以及法律缺位使得数以万计的废旧电池堆放于垃圾场,或是随生活垃圾填埋到地下,不仅留下无穷的后患,也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
2006年7月1日,《循环经济促进条例》正式实施,为了解“条例”的实施情况,掌握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监督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推动全省循环经济工作,湖北省环保局十分关注废电池回收难题困扰社会这一问题,并一直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发展。
2006年,武汉市政府正式启动了废弃电池回收工程,将每年7月19日定为武汉市废旧电池“回收日”。当年,湖北省已具备在武汉城市圈开展废弃电池集中收集处置试点的基本条件。
2007年11月,襄樊市一政协委员上书湖北省政府,陈述了湖北省废弃铅酸蓄电池污染现状,引起湖北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湖北省领导做出了重要批示。
2007年12月,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准武汉城市圈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对此,湖北省明确提出试验区要根据“两型社会”的要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大胆创新,尽快形成有利于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
当前,除深圳市在部分城区开展废旧干电池集中收集试点活动外,全国尚无在大范围开展废弃电池集中收集处置的先例。因此,探索建立符合湖北省情的废弃电池集中回收、处置利用体系成为“两型社会”建设中亟须解决的重要环保问题。
2008年1月,湖北省政府就《湖北省环保局关于废弃铅酸蓄电池集中回收处置的工作方案》的报告做出批示,要求尽快组织实施。近日,湖北省环保局负责人介绍说,武汉城市圈在全国率先开展废弃电池集中收集处置试点工作,具有较强的示范效应,将有力地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改革试点工作,提升武汉城市圈建设的社会影响。
扔电池前要掂量掂量
已初步建立废弃电池综合处置企业群
废弃电池可分为用量最大的一次性普通干电池、用于移动电话和计算机等领域的可充电电池、以及主要用于汽车的铅酸蓄电池等三大类。近年来,在相关企业和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湖北省已初步建立利用门类齐全的废弃电池综合处置企业群。湖北金洋冶金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均已取得省环保局审核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后者还是全省首批循环经济试点企业。
此外,汇楚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有限公司承建的湖北省大型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即将竣工,今后全省废弃电池处置利用企业产生的二次固态污染物将可集中送往这家公司安全填埋,彻底解决废弃电池处置企业的后顾之忧。
“今后,当你扔掉电池时要掂量掂量了——这些东西可以卖钱,而且价格不菲。目前市场上废旧电池的收购价每吨竟达3万元,是废旧报纸价格的几十倍。”
废旧电池究竟有啥价值?格林美公司负责人给记者详细介绍说,充电电池是镍钴的精矿,含量在20%~30%左右;一次性电池则是锌的精矿,最常见的锌锰电池锌含量22%,有的还含镍、铁、锰。正因为富含有色金属,而有色金属资源近年来在国际市场上越来越紧缺,价格日益走高,所以废旧电池的价值很高,5吨普通干电池就可回收生产出1吨锌,市场价格好几万元;而充电电池回收后生产的镍钴价格更高,每吨价格50万元左右。
怎样让回收渠道畅通?
坚持固体废物处理的原则——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让囤积的“废物”有一个合理的去处
针对长期以来废电池回收渠道不畅通、回收面临尴尬局面的问题,湖北省政协副主席苏征耀对记者说,且不去争论废电池究竟有没有污染,仅仅就全国已经收回到的成千上万吨废旧电池,我们就该为湖北的做法鼓掌。这种做法起码是坚持了固体废物处理的原则——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在我国还未建立起一套产业化、规模化的运作模式的时候,靠科技创新意识,走市场化道路,完善废旧电池的回收体系,让囤积的“废物”有一个合理的去处,既提升了其价值,变废为宝,又符合节约型社会,资源循环利用的原则。这可能对所有废电池回收物流网络的人来说,是一个可喜的信号。
目前,格林美公司收到的废旧电池中有10%来自社会上设置的电池回收箱,90%来自电池厂和废品站。“湖北90%多的民用电池都没有回收,非常可惜,另一方面,公司生产线却处于吃不饱的状态。”格林美公司负责人表示,希望市民将用后的电池放进专用回收箱。
今年3月起,湖北金洋冶金股份有限公司拟在市、县、乡镇分别投入60万元、30万元和15万元,用于建设规范的废弃铅酸蓄电池临时贮存库、购置收集器具和专用运输工具等;荆门市格林美公司计划在武汉城市圈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在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投放废弃电池回收箱,购置专用运输车辆定期回收。两家公司均有回收废弃电池的经验,相对较专业,且分别建有符合要求的集中处置利用的生产基地。
两家企业的负责人均表示:“面对当前废电池回收这一亟须改变的状况,作为湖北省建设武汉城市圈的两大‘绿色’企业,有责任也有义务,为荆楚的一片蓝天、千湖净水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参与此次武汉城市圈废弃电池集中收集网络建设活动,就是希望通过政府、企业、市民的努力共同给废电池安个‘家’,建立符合安全标准的储存仓库和废电池处理回收设备。”
如何打破条块分割和城市封锁?
充分发挥武汉城市圈的中心作用,改变多头管理现状,实现城市圈环境监管一体化
当前,废弃电池回收等再生资源行业缺少统一、长远的管理,许多个体户自寻经营网点,东一家、西一家,十分散乱。大多数经营者以营利为目的,对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缺乏认识。一些收购网点分散经营,造成管理难、执法难。另外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和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废弃电池产生量不断增长,种类不断扩大,成为一笔数量巨大、门类繁多的“都市里的矿山”。
湖北省环保局负责人分析说,条块分割、多头管理,一直是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因此,创新机制,形成合力势在必行。此次,武汉城市圈全面启动废弃电池集中收集处置工作,有利于打破条块分割和城市封锁,充分发挥武汉城市圈的中心作用,紧紧围绕构建“两型社会”目标,依靠政府引导,依靠企业参与,依靠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支持,群策群力,最终实现标本兼治,资源共享。这位负责人指出,在开放的市场下,湖北欢迎更多的企业参与到武汉城市圈废弃电池回收以及处理工作中来,这样有利于在竞争的环境中促进产业发展。
据介绍,武汉城市圈废弃电池集中收集网络的环境监管模式将采取由湖北省环保局统一规定废弃电池收集许可的准入条件和申请程序,并负责核发《废弃电池收集许可证》的办法。各企业负责城市圈内废弃电池的环保收集、贮存和转移,并接受省环保局和地方环保局全过程监管。对于收集管理混乱,所收集废物去向不明的收集单位,省环保部门将根据国家相关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直至收回收集许可证;对于无证非法收集转移废弃电池的违法行为和抵触干扰收集网络建设的非法收集商,各地市环保部门将加大执法监管和打击力度。据湖北省环保局透露,参加武汉城市圈废弃电池集中收集网络的企业将在5月完成各地市收集站点的设施建设包括运输工具配备,5月底前收集网络正式投入运行。收集网络建设本着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推进。计划在2008年底,在武汉城市圈内完成建成收集公司的资格核准,以及市级收集网点和临时贮存库的建设,在武汉城市圈的各市开展收集活动;2009年底在有关地市所辖县(市)建成二级收集站,并投入运行;在2010年底在有关县(市)所辖乡镇建成三级收集点。
|